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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工作会议

时间:2022-02-24 09:30 来源:天津市 作者:张晓玲 通讯员:张晓玲

23日下午,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主管部门、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质控组等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两个同等对待”是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以此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要结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细化各项措施,切实把“两个同等对待”落实落细。

一是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权益保护。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招聘简章中应当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二是保障职业发展权益。卫健部门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责任落实。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是健全住培制度、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医改、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天津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国家关于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相关办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要把住培相关政策和“两个同等对待”落实情况作为各区、各医疗机构评先评优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加大通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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